Where Are You From?

如果你還在回「你的籍貫是那裡?」那麼你就落伍囉(現在應該沒有老師這樣子教了吧....)。

剛剛在Jimmy Kimmel Live (@ Hollywood,Los Angeles,CA)聽到的一段對白。

節目主持人訪問在攝影棚外 頭的路人:
Jimmy Kimmel: "Where're you from?"
Long beard guy: "Uh...I'm originally from the Bronx, but I live here now."

The Bronx 是紐約市的一個county,這人本來住在美東,但是他現在已經搬到美西。他交代的是他自己的住所,他並沒有提到他爸爸或是祖先過去是住在哪裡或是來自哪裡。

學習英文的一些tips

這是我以前在大學時用的方法。因為我那時注意力是放在口語英文上,所以只限會話方面的:

小本的厚筆記本

有的時候我突然遇到一個可以教我英文或是回答問題的人,但是偏偏我忘了要問的問 題。解決方法是我隨身帶著一本厚一點的小筆記本,若是平常時候突然想到什麼要問的,就馬上記下來,或是看電影電視時聽到一個生字,不會拼或是不曉得正確意思時,我就先把"音"給寫下來,看是要之後自己翻字典或是問人。然後,等到遇到老師時,一次全部問。

現在的話手機盛行,如果你覺得用 app 方便就用 app 來做筆記。  

事先跟老師說清楚

大二時我參加學校的英語會話社,認識了也是在我們學校英文系授課的美籍社團指導老師,後來我去美國文化交流基金會辦的英語會話班上課(多年前已經停辦了),和教課的老師都處得不錯,於是我都會事先跟他們說我可不可以利用一些上課前, 課餘或是私底下的時間問英文問題,我也會聲明,我知道有些字我可以自己查字典,但是我想多練習會話,所以可不可以問些有關於單字的問題。(我要求過的所有的老師都很樂意接受我的要求)

另外就是如果你希望老師更正你的口語英文時,也最好說明。若是上課時一般就不用講,但是若是私底下講話的話,有些人(學生)會不喜歡說話時一直被打斷,所以最好講清楚。(這是社團老師對我說的,所以他在私底下不主動更正學生的口語英文)

老外的習慣

所謂的禮多人不怪,有些外國人禮節也許你已經知道了,但是若是能再確認一下會比較好。比如老師的稱謂,有的會在上課時就說明 "You can call me Tom",若是老師沒說時,你可以問一下要怎麼稱呼。會這樣子說是因為學校的英語社團有次請了個新來的也是在學校英文系授課的美籍老師,社團幹部想表示親近,於是直接稱呼他的名字,比如 Tom,結果這位老師發火,認為直呼他的名字是對他不尊重。

英語廣播/電視

我也常聽空中英語教室(進修級),只是我的主力是放在老師之間的對話,而不是課文。因為他們之間的對話不是事先套好的,所以可以從中學到自然的說話語氣和腔調,而且他們的對話內容也比較簡單,容易吸收。至於電視,我大學時期沒有電視,而且那時候的有線電視頻道也很有限,所以這期間我無法用看電視的方式練聽力。如果你有電視/DVD player之類設備,那麼就在廣播之外加入看電視/電影節目。YouTube這類和其它網路上可以找到的節目就不用我多提了。

能講堪講直須講

上會話課時,我從來不缺席,也是最踴躍發言的人,這麼多年後再回頭看,倒也是看出一些端倪,那就是,一般會話課學生(有在學學生,也有社會人士)都非常"惜口",不大開口發言,再來就是有些人到後來就不來了,人數從剛開始的十多人到最後只剩下四到五個人,不管是學校社團或是我在外頭上的課,都是這樣,屢試不爽,所以如果你能抓住這點,盡量開口練習,那麼會話課的老師就幾乎等於是你的專任一對一的授課老師。

<<我以前的一篇舊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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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記:
前一陣子我在整理東西時翻出了前頭提到的"小本筆記本"。真是懷念啊。看樣子我當時也是要靠中文。

Figurative Language; ...; He said he is/was a doctor....?

http://www.mce.k12tn.net/survival/hatchet/descriptive/lesson6.htm


relative pronoun ....antecedents
http://forum.wordreference.com/showthread.php?t=76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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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貼的一篇:
He said he is/was a doctor....?

keyword:
indirct speech
reporting verb

Dumplins

<<以前的一篇舊文>>
本來應該是"Dumplings",但是因為他們(or在某些地區)一般是 念成-lin,所以就直接在菜單上寫成Dumplins.
話說我們一行三人到Cracker Barrel吃 晚餐。我在女服務生過來招呼然後我點好我要的餐點之後我就先離座去洗手間。回來後我聽到朋友說"She's getting me a dumpling sampler",我聽到後也沒特別想什麼或是問他發生了什麼事,因為他有時會額外要求些什麼的所以我也習慣了。過了一會女服務生回來然後我那朋友對她 說"It's very nice of you to bring me the sampler",接著那女服務生說"It's easier this way because I can't describe it",這時候我才懂了,原來朋友之前問她那道"dumplins"是什麼東西或是味道如何,然後我們這桌的女服務生顯然也無法形容 出"dumplins"到底是該如何形容,所以她乾脆進去廚房用小碟子裝了「一兩片」沾有湯汁的"dumplins"出來給我朋友試吃。
等 我們這桌的女服務生離開後,我很好奇的問我朋友他不知道什麼是"dumpling"嗎?因為他是土生土長的美國人,還長了我好幾歲,我不知道這道菜是很正常的事,但是他居然會不知道我就真的很好奇了。他說,這道菜在美國南方比較普遍(Cracker Barrel正是從美國南方發跡的),我們所處的北方就比較少見,他呢,也許以前有吃過,只是忘了。
他們的"Chicken n' Dumplins"圖片:
http://www.crackerbarrel.com/restaurant/lunch-and-dinner-menu/country-dinner-plates/
(最下方那個圖, 盤子上靠下方的白色方形堆)
他們的dumplings也可以單點(是side dishes其中一個選項),很好玩的是他們的dumplings只是厚麵皮,沒有包任何東西,湯汁大概是因為有dumpings這些麵皮在裡頭熬了很久 所以有些黏稠,但是湯汁並不鮮美,有些淡就是了。我之前有點過一次"Chicken n' Dumplins",只是時間隔得久了,除了記得是厚麵皮之外湯汁的味道倒是有些忘了。這次吃的是另一道菜,可以點兩樣side dishes,其中一個side dish我就點"dumplins",因為想重新記得那湯汁的味道如何,結果有點失望就是了,所以下次我會點別的。
我發現Longman ONLINE上的dumpling的 第一個解釋挺符合這道菜:
dump‧ling [countable]
1 a round lump of flour and fat mixed with water, cooked in boiling liquid and served with meat:
- chicken and dumplings


下列這個是YouTube上的一個(home made) Chicken and Dumplings食譜做法:
http://www.youtube.com/watch?v=Lgmmjhjr3iI&feature=player_embedded
Step 4和5是做dumplings。這影片的dumplings比較像我們的麵疙瘩。前頭餐廳的方塊扁平狀的是另外一種作法。


另一種長條狀的(形狀有些像我們的用肉漿做的肉羹):
http://www.youtube.com/watch?v=my613lHyqmo
[0:53]開始做dumplings


Good Eats - Don't Be Chicken Of Dumplings
(In part 2, [8:30])

水餃 / 餃子 / dumpling

<<以前的一篇舊文,有經過增修>>

水餃的英文,以前在學校學的是"dumpling",可是來美國後才知道可以稱為"dumpling"的食物有很多種,光是我們的"湯圓/元宵"也可以是dumpling。"麵疙瘩"也可以是dumpling。
The American Heritage® Dictionary of the English Language
dumpling (n.)
1. A piece of dough, sometimes filled, that is cooked in liquid such as water or soup.
2. Sweetened dough wrapped around fruit, such as an apple, baked and served as a dessert.
Wikipedia上可以讀到其他國家/地區的"dumpling":
http://en.wikipedia.org/wiki/Dumpling
"餃子":
http://en.wikipedia.org/wiki/Jiaozi
"Jiaozi (Chinese transliteration) or gyōza (Japanese transliteration) is a kind of Chinese dumpling, widely popular in China, Japan, and Korea as well as outside of East Asia."
可惡的是,"jiaozi"在網路字典上找不到,日本的"gyoza"(就是我們的"煎餃")倒是上了Random House和The American Heritage的字典 -_-
(看看能不能通知在美國所有的中餐館,然後發動"正名"運動,這樣子字典想不收這字都不行喔,呵呵)(All these talks make me hung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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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我在wikipedia同樣這篇讀到一段很有趣的關於"鍋貼"的內文:
Peking Ravioli — In Boston, guotie are known as "Peking ravioli", a name first coined at the Joyce Chen Restaurant in Cambridge, MA, in 1958.
所以我就說ㄇㄟ,只要你有名,你開的餐廳的用詞都可以是標準英語說法


這個住在台灣的外國人寫的關於水餃的註解也可以讀一讀:
http://www.michaelturton.com/Taiwan/mornmark.html
(找水餃的照片,或是Making shui jiao, misnamed "dumplings,"....)


在奇摩字典(來自Dr. Eye)上,"dumpling"還有另一意思--(水果)布丁。我的文馨英漢辭典倒是沒提到這一樣。關於這,我是覺得問題出在Dr. Eye上的中文翻譯少了些字。

我從網上查了幾本英英字典(Oxford, m-w, Longman, 以及dictionary.com上的Random House, The American Heritage, ....等),這裡頭只有Oxford字典上的dumpling這條目下有寫"pudding",其他的就只有寫"dessert"。
Compact Oxford English Dictionary
dumpling (noun)
...
2. a pudding consisting of fruit enclosed in a sweet dough and baked.
至於這是哪一種"pudding",長相如何,在wikipedia的"pudding"那一頁裡頭剛好只有這項有"dumpling"這字眼 --clootie dumpling。用google找的話有小部分是用clootie pudding這字樣:
(Scottish) clootie dumpling
看那樣子 和作法,我倒是覺得翻成"水果糕"還比較好,最至少也要把那個"a"翻出來--一種/某種(水果)布丁,不然的話,光是"(水果)布丁"會讓人以為 任一種的布丁或是水果布丁都可以用dumpling這單字來表示。另外要指出的是此"pudding"並不是我們一般知道的布丁。那條目裡的 pudding根據Longman的解釋:
1 especially British English a hot sweet dish, made from cake, rice, bread etc with fruit, milk or other sweet things added
換句話說,光是pudding也不是只有一種樣子(偏偏在台 灣一般我們知道的"雞蛋布丁"其實又是flan,flan傳到日本後他們以「(雞蛋)布丁」來做廣告,之後又傳到臺灣...)。

前陣子我在這邊的電視上看到一個節目介紹Boston的一家Irish pub,其中介紹他們的Irish breakfast,其中一道菜看起來像長條狀的Italian sausage,但是是白色的,那名稱就是Irish white pudding(可以用Google圖片找),因為"pudding"這字的字源其實是來自早期的"sausage" (想想裏頭的填充物)
(Random House的字源: [Origin: 1275–1325; ME poding kind of sausage;.....)(我記得也有在Food Channel的一個節目裡頭有看到pudding這字來源以及發展的介紹,挺符合的)

總而言之,那"水果布丁"不是那種半透明凝膠狀,然後裏頭有水果塊,或是加入果汁的顏色很漂亮的"水果布丁"。(所以說...用奇摩/Dr. Eye要小心就是這樣...)。我另外查了我的一個很舊的超極萊思康,上頭的解釋是:
dumpling
肉餡湯圓;水餃;蘋果布丁
唉,都是一樣....

美國這邊有沒有那種 (Scottish) clootie pudding我就不清楚了。在賓州的Amish有樣點心叫Apple dumpling,不過那樣子看起來更像是個pie。我roommate有時會買那種看起來像是用一堆扁平麵條加一堆糖漿烤成的"noodle pudding",我是不喜歡吃啦,因為感覺怪怪的,像是在吃甜的麵條...


我在電視上臨時看到的"pudding"(Cranberry Steamed Pudd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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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個: http://en.wikipedia.org/wiki/Yorkshire_pudding



剛在Food Channel看到的--雲吞!!
Vegetarian Steamed Dumpling
在節目裡頭,主持人是講"tofu dumpling"或是"wonton"。我看了內容都快笑了出來,只能說這是他們版本的(或是這主持人自己的)雲吞。倒不是因為包的是豆腐不是肉,而是 整個的就是奇怪...(特別是豆腐還保留切小丁狀)。然後是用蒸的(他大概是想模仿港式飲茶的蒸籠點心吧)。這主持人也很寶,他教了個用那種用一次就可丟 棄式的鋁盤,打洞,然後找個圓柱型的東西(大概是小罐頭,然後去掉上下部分)放在中間,這樣子就可以疊起來當蒸籠用,然後整個放在個大鍋子裡頭蒸。


也是在Food Channel看到的--Matzah ball
主持人說"Matzah ball is like Jewish dumpling",而Wikipedia上頭則是寫"a traditional Ashkenazi (East-European Jewish) dumpling". 這的外觀很像我們的魚丸或是大顆貢丸,很多時候我看著看著就真的以為那是魚丸湯....。Matzah ball裡頭沒有包東西,然後整顆丸子像是沒有什麼咬勁的鬆散麵糰。


另一篇相關的: Dumplins

學英文重要的是什麼?

(以前的一篇舊文,外加一些增修)

這是ECT上的一篇英語相關新聞:
      「.....,近兩年來該機構對TOEFL(托福)、GRE等考試進行改革是為了強化考查考生的實際語言應用能力,避免出現一些考生高分低能的現象。
      拉姆西說:“重要的不是你學了多少英文,而是你能在日常交流中運用多少。托福考試已經被110個國家的6000多所高校認 可。然而,許多高校的招生部門擔心,取得高分的一些國際考生無法用英語正常交流。」
所以,如果你看到你的同事用你認為是不標準、很爛的英文在和外國客戶打屁,甚至因此升官的話,不要忌妒,因為那是你不會應用,不敢應用,這就和不會英文的人一樣,對公司都是沒有幫助的。
      這是很現實的一個現象,沒甚麼好忌妒的。


      我會寫前頭那篇舊文除了是同意那篇報導的說法之外也是想到以前在某個英文論壇上看到的一篇發言。發言的人恨恨的說他的公司同事用不標準且很爛的英文在和外國客戶打屁,甚至因此升官(依照他寫的內容來看應該是他「自認」英文比他的同事好,但是他沒那膽子講英文),所以貼出了那篇抱怨文。
      一個我碰到的類似經驗是在軍中我曾幫個同梯的練習英文。也沒什麼,就是我引導他自己想個故事情節然後用英文說出來。我們練習一陣子後一個在旁邊的同梯(剛好是他當兵前在學時的同學)突然用很不爽的語氣冒出一句「啊你聯考英文是考幾分?」(就是那種質疑對方「你以為你英文很行啊/你以為你的英文很厲害啊?你又不是台大英文系畢業,你憑什麼在那裡ㄌㄠ\ 英文?」的語氣)
      這其實是件很可惜的事,很多人除了怕英文講不標準之外就是怕被「這種人」在旁邊那裡恨恨的「青」所以不敢講英文,結果呢?「青」人的人不敢講英文,怕被「 青」的人更不敢講英文,結果是兩者皆敗。前者,那是他個人的心態問題,反正他要怎麼想是他的事,在你有「讀心術」之前不需要去理會這種人在那裡怎麼的想。 後者的話,同樣的,在你「修得讀心術」之前也不要在那瞎猜旁人是怎麼看你的,畢竟台灣不是隨處都能碰到老外讓你練習說英文,總不能等到碰到了才在那裡練, 所以能講堪講直需講,不要怕!

另外附上我的這篇: 我老哥說英文的膽子

“我曾經- have ever + p.p.”的錯誤用法 and “ever”的正確使用

『我曾經去過那裡』英文要如何說呢?許多人會寫/說成 “I have ever been there.”,不過呢,“ever” 用在這句子裡是錯誤的,正確的句子只要把ever去掉就可以了。 為什麼呢?

這主要是中文在使用『曾經(曾)』這個詞的用法上和英文的 ever 不盡相同,然後直翻成英文所造成的錯誤。“ever” 雖然在某些情況下可以用來表示中文的『曾經』,但是這不表示兩者在意思和使用上完全相同。

首先看中文的『曾經』這一辭彙。根據教育部國語辭典上的定義:
-- 曾經:已經。表示以前有過的行為、情況的副詞。如:他曾經到過日月潭玩。

在日常生活上,用在疑問句時表示的是過去的任一個或多個時間點。比如:
1.你曾經見過她嗎?-- 可以是很久的過去,最近,甚至是十分鐘前。

用在直述句時,我們一般只有在描述很久以前的事物時才會用到這個辭彙。比如:
1.『我上星期看過這部電影』-- 是最近的事,不需要用到『曾經』。
2. 『我曾經看過這部電影』-- 這表示的是說話的人在敘述一部許多年前看過的老電影,也許是五年前或是十年前,總之不會是最近幾個月。

至於英文的 ever,這個字並不是只有單一的『曾經』這個意思,事實上,ever 是要在特定的情況下才能解釋為中文的『曾經』。

ever, 根據英英字典(Longman, 較簡單)上的定義(其他較少用到的定義略過):
Ever: adv.
1.at any time
2.always
3.(gives force to a question): What ever is that?

在這3個定義中只有第一個, at any time, 才具有『曾經』的意思,而且只有在『帶有不確定時間意思』的部份疑問句和部份的非疑問句裡頭才有『曾經』的意思。at any time 本身字面上的意思是『在任何時候』,進一步的解釋則是呢『在很久的過去,最近,現在,以及未來的這整個時間區間上的不明確的某一或是許多的時間點』。所以呢,當 at any time 用來表示最近(疑問句除外),現在,以及未來時就不能當成『曾經』來解釋:

I 疑問句
1.Did you ever see her? / Have you ever seen her? (兩句意思一樣)
這句型和用法主要是用在帶有『詰問』意思的問句上。平常家人/朋友間單純詢問過去的事 件時不用加入ever。

為什麼呢?因為上句的過去時態(Did...see..)以及現在完成時態(Have...seen..)在英文上已經帶有了『曾經』的意思,本身就是描述過去的事件,所以在單純的描述時不需要重複加入 ever。可是呢,在需要『詰問』一個人的時候,比如警察在審問嫌疑犯,或是媽媽尋找失蹤的女兒然後詢問路 人,這時已經不是單純的『問過就算』,所以上句在加入 ever 後具有強化的作用,這時的 ever – at any time 也確確實實的是『曾經』的意思,整句的意思是『在過去的任何時間裡(包含很久以前以及最近,同時因為是過去的時態,所以代表未來時間的部份聽的人在理解時會自動略掉)你見過她嗎?』

因為是疑問句,問的人當然是不確定那個時間點,所以使用 ever 沒問題,若是明確的知道是什麼時候自然不需要問,對吧!

2.Will you ever stop?
ever 在這裡表示的是未來的任一時間點(因為Will.....這個未來式的關係,聽的人會很自然的把代表過去和現在的部份略掉),同時也是重複了 Will...這個未來式的未來意思,所以也是一種強化作用。比如弟弟一直不停的在鬧姊姊,姊姊先講 “Will you stop?” (語氣較弱),但是弟弟還是不停,於是姊姊抓狂了大吼 “Will you ever stop?”(語氣比前一句強)

雖然也是疑問句,但是因為ever代表的是未來,所以不能翻成『曾經』。

II 條件句
1.Please tell me if you ever saw her.

這是個祈使句 (Please tell me) 附加一個條件句 (if you ...)。這裡的 ever 代表的是『過去不曉得什麼時候的任一時間點』(因為 saw 這個過去時態的關係,所以聽的人會自動去掉現在和未來時間上的理解), 所以可以翻成『曾經』,和上述疑問句第一個例子一樣也是重複敘述過去時間所以具有強化語氣的作用。在使用的時機上,比如前述的媽媽找失蹤的女兒,遇到某人很有可能知道她女兒下落,於是媽媽哀求這人時可以說 “Please tell me if you saw her”(語氣上稍微弱一些),但是這人吞吞吐吐的沒說什麼,接下來這位媽媽可以語氣再強一點的加重 “ever” 說 “Please tell me if you ever saw her” (戲劇性一點的話可以加重 EVER 然後多講一次)

這整句的意思是,『如果你在過去的任一時候 (=曾經)看過她,拜託告訴我』

因為是條件句,說得人也是不確定那個時間點,所以使用ever沒問題,若是明確的知道是什麼時候自然不用在那裡『如果的』假設,沒錯吧!

2. Remember to tell me if you ever see her again.

這是個命令句 (Remember to tell me) 外帶一個條件句 (if you ...)。同樣的,這裡的 ever 也是代表『不明確的時間點』,也是強化作用,不過呢是未來的時間(雖然是現在時態,但是 again 這字代表未來才會發生的事件),所以這不能翻成『曾經』。這整句的意思是『如果你在未來的任一時候再次的看到她,記得通知我』(note: 我沒有翻成一般日常對話的中文,因為在沒有內文/完整的情節下不容易翻。懂得意思後你可以自行按照內文/你遇到的情境自己翻成通順的中文)

這句使用 ever 很合理,不加也可以,只是語氣弱些,但是因為是代表未來的不明確時間,所以不能翻成『曾經』。

III 否定句

這部份我簡單帶過,因為 not + ever 在許多情況下可以直接用 never 來表示,在中文意思上,許多時候『過去曾經沒有』翻成『絕沒有』或是『從來沒有』會更順暢。

IV肯定句

這部份正是許多人最容易搞錯的部份。中文在講肯定句型的『我曾經如何如何』的時候,這裡的『曾經』所代表的意思很單純,但是英文的 ever 卻是重複強調一個時間區段,意思更深一層,所以無法直接代換。另一個原因是肯定句在中文使用上具有一個隱含意思,那就是敘述的人『明確的知道』某個時間區段,這和英文的 ever 所帶有的『不明確時間』互相衝突。比如某人說『我曾去過這個地方』,說的人事實上已經知道是什麼時候,也許無法精確的掌握正確的時間,但是大約一個區段卻是知道的,比如十年前啦,二十年前啦,即使是小時候曾去過,幾歲忘了,但是『小時候』正是代表一個明確的時間區段,這區段絕對是某人自出生後到十 二、三歲之間的某年,不會是長大後,這和前頭的疑問句啦,條件句啦,說的人不明確的知道哪個時間區段不一樣。而且當我們在講『我曾經...』的時候,在意思上已經指明了是相當長的一段時間以前,少說也是好幾年之前,這和英文的  ever還包含了最近的時間點在意思上不盡相同。最後就是 ever 用在肯定句時 (不帶有懷疑的意思時)意思可以是 “always”。比如:

1.He works as hard as ever. (出自我手邊的文馨英漢字典)

這裡的 ever 可以直接代換成 always,英漢字典上的翻譯是『他如同往常般的辛勤工作』(『如同往常般的』在中文上主要是強調現在以及之前,這是翻譯成中文後的關係,雖然沒有提到未來,但是英文在現在式的使用上還具有描述事實的作用,也就是會一直都是如此的延續下去(=always),整句的意思在英文上已經點明了即使是未來他也是一樣的會如此的辛勤工作)。ever 在這裡也是不能翻成『曾經』。

另外一個 ever 用在肯定句的情況是用於表達強烈質疑,特別強調一個觀點等等需要用 ever 來加強語氣的場合。此時的句型較常用完成式。比較有趣的是這時的 ever 在很多情況裡可以翻成"曾"或是"曾經",不過要強調的是這用法有別於單純的回憶以前的記憶。兩個用 Google 找來的例子:

引文:
52) There was never any indication, in the form of a report from NJDICC, ever seen by Plaintiffs, or seen by anyone with whom Plaintiffs have ever had any communication. There is no evidence then, nor indication nor any information that indicates that any investigation by NJDICC exists, or was ever performed.

-- COMPLAINT IN CIVIL ACTION, No. 2:99-cv-44-T
UNITED STATES DISTRICT COURT WESTERN DISTRICT OF NORTH CAROLINA
 (只是大致的翻)並沒有資料顯示......原告接觸過的所有人當中有人看過...這份報告..
引文:
The evidence comes from studies showing that no family members of individuals with AIDS have ever gotten the disease (except those who .....

-- Oversight Hearings on OSHA's Proposed Standard to Protect Health Care Workers Against Blood-borne...
by United States Congress. House. Committee on Education and Labor. Subcommittee on Health and Safety - 1990
(只是大致的翻)...研究顯示 AIDS 病患的家屬並沒有人因此染上這疾病..
(也可以用"曾",只是沒那麼順,力道也弱了些)...研究顯示 AIDS 病患的家屬並沒有人曾染上這疾病..
引文:
(前文:說的人提到一個以前聽過的某字的用法) That is the only time I ever heard that usage.
(翻譯)那是我唯一一次聽過那種用法。
這句裡頭的 "ever" 也是一種強調性的用法,特別是它和前頭的 only 一起合用。是可以加上"曾",但是結果同前例的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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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ver 具有多重意思,有興趣的人可以翻字典查其它的意思(有完整例句的最好)。
很多答案其實字典上就有了   


<<我的一篇舊文>>

出生證明

註:我這篇主要講的是翻譯和 notary public 公證的部份。至於戶籍謄本這一份文件(含翻譯、公證)是否足夠,現在情況有變,總之一切以官方(網站)說明為準(美國國務院對於台灣公民的出生證明說明在2017,2018年左右有更動,加了更詳細的要求。近一年內又更動了一樣要求細節)


說到辦移民申請時需要的出生證明讓我想到我自己準備文件時遇到的情況。話說我在申請依親移民時,一項需要的文件是證明親屬關係,以我的情況來說的話就是我父親和我。I-130的instructions上有提到"census record",但是我嫌麻煩,於是我用了另外的一項--兩位親友的證詞。文件送出後不久我收到移民局寄來的一封信,他們要我補件,補什麼呢?(台灣)戶籍單位發的他們沒有我的戶籍資料的說明文件。

沒辦法,我只好拜託當時人在台灣的我哥幫我辦戶籍謄本,然後寄來給我。而在這期間我剛好聽到之前我拜託的一位"親友"和我爸之間的交談。他說呢當初我爸媽辦綠卡時有一項文件是結婚證書。他們一開始是到唐人街找翻譯,翻好文件後又到"駐波士頓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公證,這樣子弄好後的文件卻被退回來。怎麼辦呢?那位"親友"就接下了手,說讓他來翻好了。翻好後他找他的一位當notary public的親戚公證(*1),寄去後移民局接受了。

我收到我的戶籍謄本後我就套用我爸媽的情況 -- 我自己翻,自己找人公證,文件寄出後也過了。我沒有100%字面全部直翻,比如我的戶籍謄本背面有戶政單位的章,主任名,以及文件號,什麼「...戶謄字第乙...」,這「整個」我是在我自己翻的英文版上頭用「加註」的方式說明:(我是接在表格下方)
On the back of the original Chinese extract of registration is an official seal made by the Registrar of .... , TAIWAN on ...(date)...
什麼主任職稱和人名啦,文件號啦,我整個略掉。


(*1) 翻譯好的英文文件之外寫一份Affidavit,內容大概是"我,某某某,翻譯的這文件正確無誤"云云。必須在公證人面前當面簽字,不能事先簽好名。
(你的 affidavit 的"statement"(宣誓的內容)就是一般美國翻譯公司所寫的"certificate"的內容。自行Google比較。下方的 sample 是我用Google找來的一般美國翻譯公司所用的"certificate" sample)

Sample of translation affidavit:
I, [translator's name], hereby declare that I am fluent in [language 1] and [language 2], and that this translation is a true, accurate and complete version of the original text to the best of my knowledge.

[Translator's signature]

Affidavit 的格式可以參照AIT網站上的單身證明:
http://dunchee.blogspot.com/2010/10/blog-post.html

在台灣的話法院或是民間公證人可能不會接受自行翻譯,這只是單純的「文化不同 or 不懂(不熟悉美國的notary public運作)」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