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灣的房子建商在賣房子時一般的做法(如果我沒有記錯)是先在建地上蓋個樣品屋,之後整個拆掉,然後在原地蓋起大樓。樣品屋因為要拆掉,所以建材是用 (薄)木料,買主在參觀後就可以決定要不要買,至於這些買主在房子蓋好後會不會覺得兩者相差太多我就不知道了。
美國這邊的話,就我碰過的,一般的做法是先在一大塊規劃好的地上蓋好一小區的房子,然後拿其中的一或幾棟當樣品屋,屋裡頭的擺設是用實際的傢俱,然後買主 看到的就是實際的房屋情形。建商等這一批的房子賣出去(籌得資金)後再繼續在剩餘地上蓋下一批房子,等房子都賣的差不多時就會把原先的"樣品屋"也拿出去 賣。
幾年前有次我和朋友到Boston灣區一處叫做Marina Bay的地方看新蓋的房子。因為是Open House,去看的人挺多的,所以sales就不陪要看房子的人,讓要看的人跟他們拿張指示圖自行去看。我記得其中幾款樣式的房子剛好在同一排,所以我們 就一間間的順過去看,看到最後一間時我看到門口的deck好像還沒完工似的尚未塗漆,且屋前的地面還沒整平。我當時想說反正是樣品屋,所以也沒想太多就開 了門進去。進去後在大廳看了看,發覺怎麼東一堆西一堆的放了些雜物。我當時的第一個念頭是可能正在裝潢吧,等再往裡頭走了幾步我發現兩旁堆的東西都是些私 人物品而不是擺好看用的傢俱啥的,突然我知道我闖進別人家裡啦!應該是這屋主剛買下這房子,正在搬家,所以大門沒鎖。這時候我的其他朋友也剛好進來,於是 我趕快示意他們出去,然後在外頭跟他們解釋發生了什麼事。
(我和gf在Florida時看一處open house時拍的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