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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ice log

2008年一個在哈佛燕京圖書館偷報紙的指控鬧上了台灣新聞(Google用關鍵字查可以找到)。那時一個新聞報導說到哈佛校方警局看紀錄是不可能的。

我的經驗是我一次車禍後老美朋友帶我到警局翻 police log,所以我知道有這麼一回事。這其實也沒什麼,police log 就擺在警局入口的桌上,也沒人管,走過去直接翻來看,然後翻到我的名字和車禍紀錄。

是不是美國每個州的市鎮警局都有提供這服務我就不清楚了,也許這就是報導那人如此的強調不可能,說不定哈佛校方警局真的沒有開放他們的 police log。不過更有可能的是翻譯失誤,台灣方面翻成 police record,然後美國這邊的人當然說 police record 不可能任意讓人翻閱,因為兩者是不一樣的。

那時讀到相關報導時,我想我所在市鎮的警局有線上 police log,那麼 Cambridge / Harvard University 警局也應該有線上的 police log(我懶得直接跑去 Cambridge 去翻紙本的),但是網路上沒找到。

這麼多年後,剛剛不知道為什麼突然想起這個 police log 的事,查了一下,找到了:

www.hupd.harvard.edu/public-police-log
Harvard University Police Department
Public Police Log
“Information from the HUPD log can be found in three locations. There are two official logs, which contain sixty days of incidents reported to the HUPD. The first is kept at HUPD headquarters, 1033 Massachusetts Avenue, 6th floor and the second is kept at the HUPD Longwood office space at 180 Longwood Ave, Boston, from 8:00 AM – 5:00 PM, Monday through Friday, excluding holidays. The official logs are updated as new information becomes available. In addition, the HUPD also posts an electronic version of the log at http://www.hupd.harvard.edu/public-police-log. Although the HUPD attempts to make the electronic version of the log as accurate as possible at the time of posting, it is not the official police log. Logs of crimes older than 60 days can be available with two days notice to the HUPD.”

哈佛校方警局在兩個地方有放紙本的 logs。線上版的在這網頁下方(PDF格式),沒有紙本的完整就是。總之沒道理現在有,幾十年前卻是沒有。

Who’s Wong Foo?

 

To Wong Foo, Thanks for Everything! Julie Newmar (www.imdb.com/title/tt0114682/) 這部電影當初是陰錯陽差之下看的。那次和個也是台灣來的女同學一同去 Burlington 的一家戲院看電影。當時想看的電影片名忘了,反正就是已經下片。怎麼辦呢?反正來都來了,就換個電影看吧。我和她在入口長廊一起看牆上的其它影片的海報,其中一片就是那個片名落落長的 To Wong Foo (我倒是不記得片名最後的 Julie Newmar)。我記得我們看到片名後都很狐疑:Who’s Wong Foo? 那時我沒聽過這片名,我們看著這海報都覺得這是喜劇片,之後就決定看這部。

沒記錯的話那時我還不清楚 drags / drag gueens 是啥東東。這單字我可能已經有背過,就算有也只是背,還沒實際看過媒體上的例子,所以當時覺得那應該就和當時台灣綜藝節目上一些男藝人穿女裝演喜劇一樣,就只是搞笑。看過電影後也覺得這確實是喜劇,只是最初看海報時的疑問還在,到底誰是 Wong Foo? 好像片裡頭有個角色也問了同樣的問題。

我記得幾年後有次想起這問題上網找了一下,也查了 Wikipedia,還是沒找到答案。前些天看了這個 YouTube 才找到答案:

To Wong Foo (1995): 11 Weird Facts You Didn’t Know!
https://youtu.be/eNDlDJBJ_VQSign

這 YouTube 也說明了誰是 Julie Newmar。她有在電影片尾出現,當初在看電影時我以為她是個曾經奪冠的一個老drag queen 。

當初在看這部電影時我有認出 Swayze。Leguizamo 好像有看過。Snipes 在那之前我只看過他在 Demolition Man 演的反派,他換了女裝後我沒認出來。

文化差異

電影臥虎藏龍在我們這邊上映時,我們朋友幾個人結夥去戲院看。我們這些人有來自台灣、韓國和美國。電影看完後,走出戲院時老美朋友說他不懂結尾那女的為何要跳崖。

幾年前有次我在個老美朋友家作客。他之前本來是訂有線電視,他聽我說我早把有線電視退了,換訂串流,每個月省很多錢,於是他也照著做。那次我在他家一起看串流電視,他看到一個中國電影就點了來看。我忘了是他想看,還是特地放給我看,反正我也跟著看那電影。

電影內容大致是男主角打小在親戚家住。他喜歡他的表姐,長大後變成單戀。表姐在一個公司聚會裡頭被她的老闆下藥侵犯。男主角得知後殺了這位老闆。他被捕在入獄前算是對他的表姐表達愛意,然後要他的表姐等他出獄。結局是這位表姐一臉哀怨的搭了火車離開這城市。

看完電影後我的朋友說那女的幹嘛要離開?也是不懂。

Grudge

 https://ifunny.co/picture/today-the-librarian-informed-me-i-had-a-20-year-4ceXtFFm8
“… holds a grudge like your local public library.”

 

Back in college, I was once denied registration for a new semester. The reason? One school library book that I didn’t return.

It was near the end of the summer vacation. The school was out and I moved back home for the vacation. Back then, we had to register in person, and the school campus was more than 35 kilometers away, so I took a train, then a bus, and then hiked my way up a hill to the school—all in all the trip took me about four hours.

When the girl manning the desk told me I couldn’t register because of a library book due, I was puzzled, because I didn’t remember I borrowed a book and not returning it. She handed me a printout with the title of the book on it. I didn’t recognize the title.

In any case, I had to locate the said book. I had a rented room near the school with most of my school books and stuff in it, so I went there first. I searched frantically and couldn’t find the book. To continue the search I headed back home. After the reverse four-hour trip returning home, I still couldn’t find the book. I was distraught, and still I had to find the damn book, so I took a proverbial big breath and started the trip yet again back to my rental place, hoping I’d overlooked something.

To make the story short, four hours later I found the book. It was in a pile of books that I bounded with a rope when I moved to this rental place at the beginning of the summer vacation. With the book in my hands, now I remembered I did borrow this English novel from the library—Moment in Peking by Lin Yutang(*1).

When I first got the novel, I tried to read it, but after a few pages in it proved to be difficult, so I put it down and soon forgot all about it. I knew the book’s famous Chinese title but I failed to memorize its English title, and that’s why it didn’t ring a bell when I first saw the title on the printout. The next day I returned the novel, paid a small fine, and completed my registration.

 

(*1) Lin wrote the book in English, which was later translated to Chinese and titled 京華煙雲.
The novel is available on Internet Archive(archive.org). You can search the site, or find the link on this book’s Wikipedia page.

A curious case of "He said ... means/meant ... and ... means/meant"

原始: 12/6/82 當年的連載報紙沒找到

 

The Far Side Gallery

by Gary Larson, 1984(*1)

右邊漫畫框:... He said two jerks means 'more slack' and three means 'come up' ... (1)

The Massachusetts Daily Collegian 

September 6, 1989, page 26(*2)


... He said two jerks meant 'more slack' and three meant 'come up' ... (2)

The Complete Far Side 

Volume One, 1980-1984, by Gary Larson, 2003, page 260


... He said two jerks means 'more slack' and three meant 'come up' ... (3)
這個上色的版本也是網路上流傳最廣的版本。我的猜測是要嘛是 OCR 掃描辨認失誤,要嘛就是單純的人為錯誤。

 


(*1)

(*2)


 

誇張

 兩個三用電表。

 

上圖右邊黃色電表是三十多年前將近四十年前買的,我不記得是在台北中華商場(拆除前?)還是光華商場(橋下/地下?)買的。電表上沒有製造公司和產地的標記,我猜是店家自己組裝的。那時因為便宜就買了,也很好用,來美國時也放在行李裡頭一起帶來。三十多年了,倒不是這電表很耐用,而是我很少在用 —— 在公司就用公司的,在家裡的話用的機會也不多。這麼多年來九伏特電池好像只換了一兩次。當然主要是鹼性電池可以放很久。前些年因為電池接頭斷了沒法用,前一陣子買了替換零件,今天才焊接更換。這電表又可以繼續使用。

上圖左邊的紅色電表是幾年前在附近的一間專賣「便宜貨」的五金連鎖店買的。唉,本來就不期待便宜有好貨,但是它實在是很誇張。探針插頭設計有問題,插入電表後會鬆動。我嘗試修理,修著修著插頭一角斷了,看那裂面呈現的粗糙狀,似乎是品質不怎樣的合金。也是不常用,但是就在今天在用的時候居然電池電量不足......

重操舊業

話說前些年我買了台美金 $25 的三合一噴墨印表機。其實我平常很少在列印,只是更早之前買了共五千張的「免費」印表紙,當時是為了列印電子書來看,但是在買了電子書閱讀器後需要列印的需求幾乎降為零。這麼多年過去了,那些印表紙丟了可惜,放在衣櫥裡一直佔空間也不是辦法,所以前些年在賣場看到便宜的印表機就買了下來,多少把那些印表紙用掉一些。

問題是這印表機附送的墨水匣裡頭的墨水含量很少,我印了沒多少張墨水就沒了。一陣子後我在線上買了便宜的相容墨水匣,也是沒印多少張墨水就沒了,而放在衣櫥裡頭的印表紙根本沒動到,因為很多年前拿出來的一個五百張紙包裝還沒用完。

去年底我又在線上買了更便宜且「號稱」墨水容量更多的黑色相容墨水匣(這次我不想用彩色墨水)。現在比較不一樣的地方是因為我的老花眼,電子書閱讀器閱讀起來已經不像十年前那時那樣的方便,所以現在有時候我會把文件的字體放大,然後列印,方便閱讀。這陣子我列印的頻率也比以前多,至少又消化掉了一部份印表紙。

今天稍早又下單買了黑色墨水匣填充墨水。單靠現在的墨水匣能消化的印表紙還是有限。反正填充墨水也便宜,效果差的話直接丟了就是。

喔,我前頭說的五千張印表紙為什麼免費呢?因為有等價的折扣券。我猜賣場是為了消化庫存吧,那一陣子常遇到這類促銷。

出於好奇,我把 114 學年度英文試題列印了下來。又多消化了幾張紙。

 


終於等到把墨水用完,用了填充墨水灌了約10 ml,失敗。我一直在想,我的步驟和網路上看到的教學影片一樣,怎麼會失敗?後來找了同型號墨水匣拆開後的圖片來看,看看是不是漏了什麼。一開始還想不出哪裡出錯,我一度還懷疑買到填充墨水假貨。後來想到教學影片裡頭有稍微提到墨水匣裡頭有個隔層,墨水針頭要刺穿,我這才突然想到我在灌墨水的時候,針頭有碰到一個硬層,我以為那是墨水匣底層塑膠......如果那就是那個隔層的話,那麼我灌的墨水該不會是灌到隔層之上的空間,墨水根本沒有灌到裡頭?!

我另外拿了一個放了約兩年的空墨水匣來做實驗。我先用個工具把那隔層刺穿,這次針頭確實更深入。灌了約 4 ml 的墨水後開始清噴頭,用了不同方法清了很多次,慢慢的印出來墨水越來越多,最後終於到了算是可以辨識的列印程度。不是很完美,但是至少證明了這次的方法總算正確了。

這讓我想到很多年前我也用過一次填充墨水,那次的結果也是失敗,看樣子那次的墨水匣也是沒有確實填充到墨水......


 

 

今天又清了一次。這次我直接把墨水匣底部噴頭浸在水裡,約兩三個多小時吧。哇,印出來的效果不錯。之前印出來的字體仍有些斷續,部分行列會稍微模糊,現在的話可以說是完美了,比初次使用後期階段更好——那時不常列印,到了後來就稍微出現模糊不清的現象,看樣子那時噴嘴有稍微阻塞。

 



之前的話因為要省墨水,只印重要的文件和特別想讀的文章,現在則是每天找新聞文章印,給他用力的印,印,印嘎凍未條,我還因此發現了印表機之前沒去注意的更加方便的功能,爽!

 


以省錢的角度來看的話,以前我是用雷射印表機。單價雖高,但是碳粉匣每張列印成本低於墨水匣。那台雷射印表機我用了差不多二十年,後期列印出問題,很有可能是非原廠的相容碳粉匣的問題,只是我懶得再花大筆錢買碳粉匣,特別是都那麼多年了,原廠賣的也是回收的碳粉匣,再說那時我買了電子紙閱讀器,已經很少在列印,後來就把那台雷射印表機丟了。

墨水匣單張列印成本是比碳粉匣高,但是我算了算,目前的總成本還算是低。我買的三合一噴墨印表機約 $25,墨水匣除了隨機附送的我目前只買相容的,買了兩次,約 $17,填充墨水 250ml 約 $8,即使我每天印,我還是可以用很久,所以目前成本是 $50。雷射印表機的話好多年前有時會看到低於 $100 的打折促銷,現在的話恐怕都要 $100 以上。對我來說,至少幾年之內還是噴墨划算。

現在要買噴墨印表機的話有個新的問題。很多廠商開始鎖墨水匣,本來很多人推薦的 Brother 也開始鎖墨水匣(之前只是頂多出現警示訊息,還是可以印),最後剩下的是 Epson,因為他們用的連續供墨是將墨水倒入墨水槽,就像網路上有人說的,除非 Epson 也能偵測這,不然的話買非原廠的墨水瓶灌入不是問題,墨水瓶價格當然比別家的墨水匣低很多。只是他們的印表機即使是基本款的也要 $200 以上。



啊,前些天看到 Brother 雷射印表機廣告,不到 $70。

 


昨天墨水終於用完了,看了印表機的列印計數器,約印了560張(我是兩面都印,所以用掉了約兩百多張紙外加以前的舊的用了單面的紙),算是不錯。填充完墨水,靜置約一天,今早列印時卻是空白的。長話短說,試過一些方法後,最後看網路有人說朝填墨水的洞往內吹氣,欸,居然管用。繼續列印爽!

前一陣子舊的印表紙也用完,開了一包新的來用。

 

My Year in Books

 

今年我的小說讀書量主要是靠 Sanderson 的小說帶起來的——很想讀,讀小說的欲望被帶了起來,但是要等到十二月,於是利用「空檔」期間找其它的小說來讀來過乾癮。

用了30年的奇異筆


 

這隻雄獅油性細字奇異筆我大約是在 1993 或是 1994 年買的。倒不是這隻筆的油墨充沛,而是筆蓋的密封性很好,加上我很少在用這隻筆,所以放了 30 年奇異筆的油墨沒有揮發掉。

我最近一次用它是上個月用來標記總統大選選票。

Generation ship 香魔

大概國中時吧,我常讀報上的連載小說。那時是學生自己帶便當到學校。中午吃便當時有次突然瞄到包便當的報紙有好看的故事,之後就是每天吃便當配看報紙。其中有兩個連載小說我印象很深刻。一個是香魔。另一個是分成三個部份的科幻連載。

來美國幾年後有次我在逛書局時突然在書架上看到一本書名是 Perfume 的小說,我想說不會這麼巧吧,把書拿來翻看一下內容,果然是國中時讀的香魔。這真的是出乎意料之外,因為我剛讀香魔時雖然有感覺作者應該不是台灣人,只是這副刊上沒有清楚標明這是翻自外文的小說,所以我也沒想太多。而這也讓我開始想到其它的連載小說應該也是翻譯作品。

Perfume 是法國小說,後來我才知道原來已經拍了同名的電影,快上映了,所以原小說也趁這熱潮出英文翻譯本。一陣子後我附近的圖書館也進了電子書。可惜,我到現在還沒讀。

至於那個科幻連載小說,畢竟我只是猜測它可能也是翻譯自外文小說,很有可能是英文(因為小說第一部分有相當的篇幅描述的是美國的大城市),很多年前我開始每隔個幾年就用關鍵字查網路:science fiction novels, generation ship, Centauri, …… 可惜一直沒找到。今晚心血來潮又查了一次,似乎查到了:
The Exiles Trilogy: Exiled from Earth (1971), Flight of Exiles (1972), End of Exile (1975) by Ben Bova

我看了幾個關於這三本小說書介的網頁,有些敘述不大像,有些則符合我的印象。幸好 Boston Public Library 有電子書,先借來看再說。


現在是 99% 確定就是這三本。還沒讀到我有印象的部分,且主角的背景和我記得的有差,但是第一本小說前頭的一些非主要情節倒是喚起我的記憶。除非我是在別的地方讀到類似情節,不然真的可以肯定我找到了。


第一本沒出現我特別有印象的情節,但是第二本的故事走向倒是很像。還是有可能是這三本…….。就算不是,這系列小說還算是精彩。


第二本越讀越像,我開始懷疑是當初的翻譯自己多加元素,還是因為不懂某些字,為了讓翻譯通順所以多加了原著沒有的說明…..。第二本讀完,實在是太像了。


第三本如果出現我最有印象的情節和關鍵科技,那麼就能確定是這三本。


沒錯,就是這三本。第三本我最有印象的情節、人物、故事走向和關鍵科技都出現了。第三本還分成 Book 1 和 Book 2。

最讓我感到奇怪的(也是讓我懷疑找錯小說的理由)是當初讀的中文翻譯連載,第一部小說出現了造型像飛碟的飛行器(或是能像飛碟那樣垂直升降的飛行器),我記得連載還特別寫了反重力(大約是「新發明的反重力引擎」或是「新發現的控制重力的方法」這樣的敘述)。但是原小說根本沒這科技和敘述,唯一接近的是一個能垂直起飛和降落的噴射機,和 'copter (helicopter)。因為原著沒這情節和敘述,有一度我懷疑該不會找錯小說了。

中文連載的第一部小說還有其它和原著不符合的地方。連載說是把罪犯送到太空站/衛星,但是原著是科學家,他們沒有犯罪也沒有被捕(官方口頭說不是逮捕),只是被強迫離開地球。還有就是後頭的一處高潮戲,我的印象是主角被救的地點是在美國一個大城市一個類似大型體育場,但是小說寫的是在太平洋一個小島,主角是在一棟豪宅裡頭的一處房間。連載說太空站/衛星是球形,但是原著寫的是偏平面的很多層的輪狀。之前多次搜尋時,球形也是我用的關鍵字之一。最近幾次的搜尋我略掉這關鍵字,終於被我找到了。

 

Discouraging Update From Game Of Thrones Author

 


已經十二年了…… 感覺上我才在幾年前讀了 George R.R. Martin 的 A Song of Ice and Fire 系列的最近一本小說 A Dance with Dragons

下一本小說 The Winds of Winter 他還剩數百頁寫完。他已經寫了一千多頁。約一年前他也是這樣說,換句話說過去一年這本小說幾乎沒有進展 …… 話說回來,一千五百六百頁,到時讀起來會很爽😁

我最開始是從影集開始看。其實我一開始對這影集沒什麼興趣。 HBO 在開始播放 Game of Thrones 時我有「瞄」到,只是當時我不想看有關中古歐洲的劇集,所以看個幾分鐘後就換看別的節目。後來是第一季播完後在一次 HBO 馬拉松式的重複撥放第一季所有影集時我突然轉到,剛好看到最後一集的神怪場面,這才吸引到我的注意力。接著,我就從第一集開始看起,然後 …… 然後就上癮了。影集看不夠我就去圖書館借了小說來看,只能說真的是讀得很爽。

另一個類似的例子是 Brandon Sanderson 的 The Stormlight Archive 系列。當初在網路上看到有人推薦第一部小說 The Way of Kings,說是多好看,好奇之下我找了 sample 來看。讀了開頭的第一章吧,什麼國王城堡武士啥的,頓時興趣缺缺。是有那個奇幻的像是我們武俠小說的飛簷走壁情節,但是除了覺得讀起來奇怪之外也沒啥特別,於是我斷了想讀這本小說的念頭。後來是在讀完 Mistborn 系列小說之後上癮了,才再次去找了 The Way of Kings 來看。這次則是讀了之後成了主顧😂

"no phones while walking"完全不知所云????

轉自我在 PTT 的 Eng-Class 板的貼文:[文法] "no phones while walking"完全不知所云????  。這邊我另外有些增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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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原PO等下會刪文,我就另起標題。

原標題: Fw: [新聞] 建中匿名粉專出現納粹符號 校方急報警 
: 作者ostracize (bucolic)
: 看板Teacher
: 標題Re: [新聞] 建中匿名粉專出現納粹符號 校方急報警
: 時間Mon May 8 18:50:28 2023
:
: Mike Liu對這些教授的批評,大體上是公允的。
:
: 張武昌
: http://classic-blog.udn.com/chihchien180/10781786

我好奇點了這個 link 來看,裡頭提到: 

1.他宣稱"smart phone"寫成兩個字是錯誤,"smartphone"一個字才對,裡頭還引證多家字典(含Merriam-Webster和Collins)和網路文章。

我剛隨手查了一下:

- https://www.collinsdictionary.com 查 smart phone

好好的兩個字 smart phone

字典也引用了很多報章例句,比如:

Yet that's precisely what seems to be happening with 3 G internet access on smart phones and mobile tablets.

Times, Sunday Times (2011)

- https://www.merriam-webster.com 查 smart phone

"variants or less commonly smart phone"

是多了些標註,但是不能因此說是錯誤

- https://www.dictionary.com/ 查 smart phone

"or smart phone"

 (第一部分是 THE RANDOM HOUSE UNABRIDGED DICTIONARY)

網路英美報章雜誌書籍例子太多了,有興趣的人可以自行玩玩。

2.他宣稱把手機寫成phone(s)是錯誤,因為phone是「電話」,所以這錯誤非常離譜,且"no phones while walking"完全不知所云

唉... 直接字典伺候:

- https://www.collinsdictionary.com/ 查 phone

"3.  See also cellular phone"

- https://www.dictionary.com/browse/phone

"2 ..... as a cell phone, mobile phone, or smartphone."

我們在美國日常上現在一般是直接用phone來表達「手機」,畢竟太普遍了,特別是年輕一代也許沒用過牽線的數字按鈕"telephone"。

至於"no phones while walking",這是一位考生寫的...算是用於他的英文作文裡頭的標語。畢竟是英文作文,這位考生創造出的標語不是表達實際情況,所以我換個字眼來找,但是語法相同且會在美國生活上實際遇到的表達:(都是指手機)

* No Phones While Driving, Boise. (標題)(*1)

* New 'hands free' law means no phones while driving come September (新聞標題) (*2)

* My husband and I are sometimes cited for the “no phones while watching TV” rule ...(*3)

* “No phones while eating, no phones after ten,” Luna repeated, scribbling away.(*4) 

這讓我想起許多年前臺灣第一次遇到 SARS 時有位高中英文老師投書報紙指責臺鐵的英文告示用字錯誤。臺鐵用的乘客字眼是 "riders",他說這是錯的,因為 "riders" 是「騎士」。另外就是 "masks" 用於表示口罩也是錯誤,因為 "masks" 是「面具」。

唉... 無言啊。

 

(*1)  totallyboise.com https://totallyboise.com/Local-Stories/ArticleID/182/No-Phones-While-Driving-Boise

(*2) newscentermaine.com https://tinyurl.com/4vwc4nnr

(*3) "No More Mean Girls: The Secret to Raising Strong, Confident, ..." by Katie Hurley · 2018

(*4) "Offline" by Donna Cooner · 2020


"The Hunger Games" banned in the US

 https://en.wikipedia.org/wiki/Book_censorship_in_the_United_States

The Hunger Games trilogy

... In 2014, the book was banned for the insertion of religious perspective. The series ended up being banned and/or challenged throughout the years for reasons that include, but are not limited to: insensitivity, offensive language, violence, anti-family, anti-ethic, and occult/satanic.

我是最近才知道這系列小說在美國被禁。雖然是禁書,但是倒不像臺灣以前白色恐怖時代的全面性、強制性和恐怖性。這小說在美國是「馬照跑、舞照跳」——在書局仍是有販售,圖書館照樣有陳列,差別只是有些州的學校圖書館不進這書。雖是這樣,我還是有些吃驚就是。


Me, Myself and I

我大學讀的是工科。大一英文教材裡頭有幾本課外讀本,其中一冊是幾篇科幻短篇故事合輯(或是每個短篇故事自成一冊,忘了)。其中有兩篇我的印象很深刻,一個就是這篇標題的 Me, Myself and I 。另一個我僅記得部分內容,特別是日後有在美國的一個電視節目看過類似的科幻情節。

第一個故事讓我印象深刻的一個原因是它和時間旅行有關,這是我很感興趣的一個題材,然後它的帶些詼諧的敘事方式讓我初次讀的時候不至於覺得枯燥而讀不下去,我居然也在幾乎沒有翻字典查生字的情況下讀完整篇。

許多年過去了,有次我突然想到這故事,那時 Google 也出現了幾年,所以我用 Google 查這本書。查是查到了,只是那似乎是從西班牙版翻回英文的版本。故事內容是對,但是讀起來的韻味完全不同。

之後我差不多隔幾年想到了就稍微查一下,每次都沒找到我想要的結果。

今年或是去年吧,居然在 archive.org 上找到了!有人將原始的科幻雜誌上傳到這網站,真的是喜出望外。這麼多年之後再次讀了一次的感想是「曼德拉效應」。當初大一時的讀本上有這圖片:

所以即使故事裡所描述的主角是個頭大脖子細,很醜的流浪漢,我的印象裡頭他的樣子一直都是和那圖片一樣,長相沒那麼差,至少不是樣子怪異的大頭細脖子。

第二個故事後來查到名稱:Shipshape Home 。 我當初記得的是這篇是關於外星人綁架,以及讓人感到驚悚的長在頭顱後面的第三顆眼睛。同樣的我也是每隔幾年想到時我就用關鍵字找,幾次之後剛好也和前一本約同時期用 Google 找到了。有趣的是我查到的是一篇討論串,問問題的人說他小時候聽她母親講一個故事讓他印象深刻,於是他問是否有人知道出處。就跟「神通廣大的鄉民」一樣,有人知道這篇故事的書名和作者,有了這兩個線索接下來就方便了。

335


 我目前讀了超過三百本英文小說。這篇算是我的心得。

一開始其實我是基於一個有些令人羞愧的理由——我常對問英文問題的人說多讀英文小說,但是在那之前我其實也沒讀多少本(*1)。當然日常上接觸的都是英文,只是我想「再上一層樓」。再說我本來就喜歡讀小說,所以這算是一舉兩得。

我大約是從2010年開始大量閱讀(這之前只是偶而讀個一兩本)(這時我已經待在美國超過十年),同年我買了 Kindle e-reader 。這的幫助真的很大,因為省了跑圖書館或是「列印」的麻煩。巔峯時期我一年讀超過50本書,最近這幾年倒是慢了下來,一年讀不超過十本。

這麼多年下來,我的感想是剛開始的幾年我很幸運的找到些我有興趣的系列小說,一讀就是欲罷不能的徹日徹夜的讀,然後這些作者在那幾年也很多產,至少一年會出一本,所以我才有辦法一直讀一直讀。最近這幾年這幾位我在跟的作者出書速度慢了下來,經常都要等個兩三年或是更久才出一本,連帶的我看其它書的慾望也跟著降低…… 

看英文小說有個好處,特別是長篇連載那種,那就是會有 "fans" 建立各種資料庫,Wiki 網站之類的。某作者隔了很久才出續集,然後讀的時候忘了些過去幾集的情節或是人物?到那些網站去查就有,省得翻出之前的小說從頭看一遍。

算是後記。我讀過的英文書之中有一本是 Stephen King 的小說。我還在臺灣時有買過一本。那時正在當兵,有次休假在一間百貨公司碰到書局出清大批的英文書。我那時是被這書的封面吸引——正是那邪惡的小丑圖像。因為在那之前不久我才從第四臺看過那個很恐怖的小丑怪物電影。我想說不會這麼巧吧?把書拿起來翻了一下,光是開頭小孩子在雨中玩紙船的敘述就足以確認這小說和那電影一樣,然後看了書名我才知道原來是只有兩個字母的短短的 It ,而作者正是鼎鼎大名的 Stephen King,只是那時我也只是有聽過這號人物。

把書買回去開始翻閱之後我發現有很多單字字典上沒有,我堅持到大約第三或是第四章就撐不下去了。就這樣子十幾年過後我再次挑戰這本小說,一讀之下才知道原來當年那些我在字典上查不到的單字其實都只是些普通字,只是作者以 New England 口音(剛好我住在這!)變化過。這本小說一千多頁,原本我不需要花太多時間讀完,但是那時正處年底冬天,日照時間短(下午三四點天就開始黑了),人本來就容易憂鬱,然後這書很多情節都讓人覺得沮喪低潮,所以很多時候我得把書放下,隔個幾天一個禮拜才繼續。就這樣斷斷續續的花了約兩三個月才讀完。相較之下也是一千多頁的同作者的 Under the Dome 我只花了一個週末就讀完了(我記得是星期五晚上到圖書館借書,然後星期天早上還書)。


(*1) 我剛看了一下我記在 goodreads 上的紀錄,原來在那之前我已經讀了十多本。絕大多數是小說。

Coffee


2001年我回台灣一趟。我老家在桃園(現在的桃園區)。那時我已經喝咖啡成癮,所以一大早起床後就去找咖啡喝。第一天找到了間附近的...西餐店(好像是),點了杯咖啡喝......。細節就不說了,反正氣氛不對勁。第二天我到火車站那邊的星巴克點咖啡來喝。

點之前我先看櫃台後方牆上的項目看板。我瞄了一遍,再瞄一遍,疑?怎麼沒有最普通的 coffee?我那時還瞄了看板下方擺放的器具容器,因為美國的星巴客在那位置會有一大桶的可以馬上取用的 coffee。我瞄了一遍,再瞄一遍......,還是沒有。怎麼辦咧? 沒辦法,只有找個替代品,這時我看到看板上的 Americano ,說老實話,我不確定當時是否是第一次看到這字眼,我想說這字既然和美國有關,價格上也接近一杯普通咖啡的價錢,它應該和普通咖啡差不多,所以我就點了杯 Americano 。說真的,在這之前我在美國的星巴客買的咖啡飲品很固定,差不多就是 coffee(of the day), espresso, latte, frappuccino, iced coffee,我還真的沒注意到過 Americano。

店員轉身弄咖啡時我也沒多去注意,但是在她要拿裝咖啡的馬克杯給我之前,我被她的一個動作嚇了一跳 – 她把杯子放在熱水水龍頭下加熱水!因為那是我第一次看到這種情形,我真的是很驚訝,我直覺反應是難道所謂的 Americano 是即溶咖啡粉加熱水?幾年後我才知道原來 Americano 是 espresso 加熱水,基本上就是用 espresso 加熱水來模擬普通的咖啡(or 美式咖啡?畢竟對我來說就是 coffee)。

這件事我回美國後還在線上討論區問了幾個台灣網友。他們的反應是不知道我說的 coffee (or brewed coffee) 指的是什麼。我的猜測是那時候雖然星巴客在台灣展店了,但是喝咖啡的風氣仍不是非常盛行,所以那種美國常見的事先"brewed"好一大壺/一大桶咖啡的販售模式行不大通,畢竟咖啡放久了風味會變差,這大概解釋了當初我去的那間星巴客為何不賣也不擺咖啡桶。

最近我附近的一家 Whole Foods Market (賣有機食品的超市)剛完成擴張和裝潢。這篇 blog 上頭的照片是這家店新裝潢的咖啡部門平板電視項目看板(之前的是普通木頭看板)。我注意到一般的 coffee 標示多了個字: Drip → Drip coffee。這次我也注意到了 Americano。倒是那個 Cortado 我不知道是啥。

 

 15 of the Most Common Coffee Drinks Explained


 

Break

很巧,本來我想寫篇關於錯字的blog,結果剛剛在我的臉書看到這個:
我本來以為真的有"motorcycle break locks"這東西。Google了一下, 顯示出來的也是brake locks。上圖無法看清到底是什麼,所以我點了他們的網頁:


果然是Brake的typo。

我說「很巧」是因為前幾個禮拜我寫了封信(e-mail)給朋友。信裡頭我提到自己DIY換車子的brake pads,結果我通篇寫"break"。信寄出去後一開始也沒發覺。等到發現後想說反正是老友了,也懶得多此一舉的去「更正」。

又不是考試或是交作業,是吧。不過發布 How It's Made 這則消息的人倒是糗大了。

大巧若拙,愚公移山之後呢?

繼上次的 "the 2012 presidential election is the KMT's to lose",這次的bumbler也是喧喧擾擾,版本更新的速度簡直可以跟微軟一拚高下。「最近的版本」不但出現了「拙」、「踏實」、「負責任」、「不輕舉妄動」 ,甚至連「愚公移山」都出來了。再接下來呢?
http://www.learnersdictionary.com/search/bumb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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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空我再繼續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