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d you hear? Anna Nicole Smith is dead," 我的roommate特地打電話跟我說。
"Yeah, I just saw it on the net news. I thought it was a joke or something."
稍後他回來後他提到Anna是"Marilyn Monroe of the 90s". 對於這說法,我的感覺是Marilyn似乎格調高了些,但是我仔細想想,其實我也不是很清楚Marilyn在世時的所有事,也許,她們兩個真的很像吧。
根據我的New Oxford American Dictionary,下列這幾樣相同,可以互換:
bubble tea
pearl tea
boba tea
我的猜測是在美國華人的關係,雖然尚未普及,但是使用頻率已經多到足夠收納到這本字典裡頭(其他的字典,比如The American Heritage, Random House, Merriam-Webster倒是沒有)。至於"bubble tea",我的猜測是在美華人的關係(比如開店用的店名字樣,或者是商品本身就這樣子叫,總之一般老美並不像我們那樣知道「泡沫紅茶」和「珍珠奶茶」的分別。比如對我們來說「泡沫紅茶」也可以是店名/這類商店通稱)
即使是我們自己的中文用法,以我(當時仍在台灣)的經驗來說,我是先知道「珍珠奶茶」,好幾年之後我才聽到/接觸到「波霸奶茶」這說法。剛開始聽到這名稱時我還以為它們的粉圓比平常的珍珠奶茶的粉圓來得大顆(所以才用這名稱來區分)(也許剛開始時真的是這樣?)
如果你只是要在華人之間講的話(即使是在美國),直接講「珍珠奶茶」就好了。如果是要講給(比如)美國人聽,那麼第一步是先確定他知道那是什麼東西。之後的就看情況。比如你在美國待的地方附近有商店在賣,那麼你就直接用那商店定的名稱(至少對方喝了之後如果喜歡,那麼他自行去買的時候不至於在那裡比手畫腳或是雞同鴨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