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卡面試

不知怎麼搞的,面試我的移民官和前次叫我爸不要辦公民的移民官是同一人,我一聽到他叫我名字時心裡喊了聲"完了...."。
我的面試通知單上頭寫著要我的父親也要在場,然後如果他需要翻譯的話要另外找人,不能由我當翻譯,所以我拜託了位我爸的朋友(我平常稱她為阿姨)當我爸的翻譯。面試單上寫的時間是約四點,但是我們等啊等的等到五六點,整個房間的人都走光了只剩下我們時才輪到我。跟著那頭髮花白的面試官進去裡頭的房間時我實在擔心我會像我爸那樣子的"槓龜",然後面試過程中間我爸又突然亂插嘴,應該回Yes的他也不等阿姨翻譯就回No....
後來還是通過了,哈! 為了避免我哥的"悲劇"在我身上重演,我還寫了個"我單身,還沒結婚"的Affidavit,然後找notary public蓋章。
再來就是五年後見了....

話說我在移民局辦公室那裡有拿到個有效期限是一年的「臨時綠卡」--只是蓋在護照上的一個章(「傳說」中的I-551 stamp),這是在正式綠卡寄來之前用來證明我已經有永久居留權。那之後過了約兩個月我就飛回台灣了(我的綠卡那張卡片還沒收到)。回美國時我就用那章入關,海關女士看了我那章之後似乎問說怎麼沒有正式綠卡之類的?我回說"It's temporary",她跟著低聲唸了個"temporary"之後也沒說甚麼就讓我過了。我的證明又不是捏造的,如果看起來不是很正式那也不是我的問題,誰叫移民局是這樣子發證明的,我是拿得合情合理,也入關得理直氣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