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花絮

公民面試前一個月我突然發現我的表格的一個內容有失誤。那部份要的是從我拿到綠卡後所有的離境紀錄,但是我順著前兩項的"最近五年內"的相關問題 填,所以我以為那要的也是最近五年內,因此我填"N/A".....

怎麼辦呢?我馬上重印那張表格,找出舊護照上的出入境章。我有次還到加 拿大去,只去兩天,但是還是得填,可是去加拿大和回來根本用不到我的台灣護照也沒蓋日期章,那怎麼辦呢?幸好我有留信用卡收據,我的理財軟體裡頭也有紀錄 那次旅程的消費情形,所以雖然是很多年前的事,但是日期還是找齊了。重新填好後印好,寫個短信解釋一下,附上相關文件然後就用快遞寄到Boston的移民局。我另外也印了一份,準備面試當天帶去以備不時之需(後來證明也確實用到了)。

一個很有趣的事是我以為我是暑假去加拿大,看了收據後才知道原來我是冬天去的!還有,本來我以為只去一天,同樣的也是看了收據才知道原 來我去了兩天(我一直想不透怎麼在Vermont的加油紀錄是兩天後,我還問了同去的友人我們是不是真的是去了兩天)

不過面試當天當我跟移民官提到這更新表格時,他很顯然沒有收到我寄去的表格,而且我看他的反應也是"喔,這樣喔,那我把舊的丟掉,把你新的放進去好了" 一幅就算是我沒給他更新的表格他也無所謂的樣子。

我的猜測是也許是因為我的出入境紀錄很乾淨,除了我過去五年百分之百都是在美國境內之外,我之前的離境也才兩三 次,每次的時間都很短,所以根本無所謂。再說我也沒看到他用電腦查證我的出入境紀錄,而且我是在已經收到Vermont移民局那邊寄來的面試通知之後才發 現這件事,換句話說Vermont那邊在處理我的申請表格的時候也沒有查證我的出入境紀錄。

總之是小心些好,附上完整資料總是不會出錯的!


話說我哥當初在填表格時他也是問我這出入境紀錄問題。他說那麼多年前的事了他實在也記不得出入境的日期和 次數,我跟他說反正他們在意的是最近五年,儘量啦(當時我是事不關己,所以我可以很不負責任的說...)。後來好像是他還是我有提到不如看護照裡頭的出入境章好了。如果我哥有填齊,那很好,如果他沒有填齊,反正他已經拿到公民,所以這對他來說已經無所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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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pdate: 和我哥在電話上談到這件事,他比我還猛。他說他只填五年前左右那一次的出境紀錄,之前坐移民監時來來去去的全部沒填!太厲害了,反正他公民身份拿到了,這些技術問題的細節再談論也無用。

我們談到的一個重點是你要讓移民官認為你真的有心要留在美國。如果你是那種在台灣住半年,在美國住半年, 以這方式累積到「剛好符合條件」就提出申請,那麼這時候就算你完全照實填寫每一項出入境紀錄你其實也是在碰運氣。如果處理你案子的移民官認為你根本心不在美國,那麼他可以刁難你的紀錄不讓你過。如果你運氣好,那麼就無所謂了。



另外就是穿著。我gf要我穿"正式"些(就是穿西裝),我說這雖然是"interview",但是仍是和求職面試不同。 我還跟她舉例說你有去車站買票吧?在台灣辦簽證的"面試"場合就像是那樣子的一格一格窗口,那你去買票需要穿西裝嗎?(我這樣子說雖然誇張些,但是她沒去過那種場合所以我只能用個誇張些的比喻來讓她知道同樣是"interview",但並不是都是一個樣的)
當然我不會穿背心拖鞋去。我只是穿了個新一些的好的襯衫,其它的我還是平常的jeans and sneakers. 我想反正坐下後移民官看到的也只是我的上半身。再說我和面試我的官員也聊得很愉快。

要正式些也是好的,特別是看了幾個網路上的相關文章是這樣子說,只是移民局我去了那麼多次,要我因此穿西裝打領帶我是真的不願意(我在那房間等時也沒看到幾個穿得那麼隆重的)。 不過oath ceremony我就不會穿jeans and sneakers了。領帶我是不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