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交涉

數年之後我爸終於想要申請公民,於是我帶他去蓋指紋。當時我們拿了移民局寄來的指紋表格到警察局去要求蓋指紋(或是警察局有提供表格?忘了)。蓋一 次指紋好像是美金20元的樣子,不是很貴。沒多久移民局回信通知說FBI無法辨認我爸指紋要求再送一次。我忘了我爸是不是又去警察局蓋指紋,因為那陣子移 民局也知道申請人送的指紋表格有相當大的比例無法被FBI接受,於是他們改由自己做,地點就在移民局裡頭,而這次是我帶我爸去的。
這次去的 移民局就是現在的地點,自己獨立的一棟,好像只有兩層或是只有一層(至少我沒去過二樓,也沒看到有樓梯),場地大了些,但是排隊依舊,人喔,多得嚇人,整 個房間擠得滿滿的。
結果這次的指紋還是不行。
大概是問題太嚴重了,移民局決定另外設立專門蓋指紋的部門(說是說 biometric,但是也只是蓋指紋而已),地點是在另外一個地方。這次我沒有陪我爸去,所以我爸另外找人。後來他說他們等了一整天,因為人太多 了....
而我對移民局的印象又差了些。